教师资格证考试的科目包括《综合素质》、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和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。
首先,《综合素质》主要考察教师的基本素养、职业理念、教育知识和能力。这个科目涵盖了教育心理学、教育法律法规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基础内容,同时也会考察一些文化素养和写作能力,考察考生对教育教学的理解、认识和表达能力。
其次,《教育知识与能力》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基础、教学技能和教学评价。这一科目涵盖了教育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史、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知识,需要考生对教育教学有较为全面和深入的理解。
最后,《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》是对特定学科知识和教学能力的考察。根据报考的学段和学科不同,考察的内容也会有所不同,需要考生对所报考的学科和课程有深入的了解和掌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