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算方法主要有平均年限法、工作量法、加速折旧法等,具体计算公式为:
累计折旧(平均年限法)=(固定资产原值-预计净值)/使用年限=固定资产原值×(1-预计净残值率)/使用年限;
累计折旧(工作量法)=固定资产原值×工作量比例×预计使用年限;
其中,预计净残值率通常在原值的5%以内,一般由会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使用年限和工作量比例则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具体类型进行确定。
假设有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值为30万元,预计净残值为5%,折旧年限为5年,那么该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计算如下:
累计折旧(平均年限法)=(30-305%)/5=5.4万元;
累计折旧(工作量法)=301.2/6=6万元。
需要注意的是,累计折旧是固定资产的减项,随着折旧的增加,企业利润会减少,同时资产价值也会相应减少,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合理的资产减值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