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、应收票据、应收账款、预付账款、应收股利、应收利息、应收代位追偿款、应收分保账款、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、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。
例如,企业应收的租入包装物租金、储备物资及各种委托款项等,实质上构成了企业的一项债权,因此,这些也应包括在其他应收款中。
其他应收款账户:
1. 账户性质:资产类账户。
2. 账户借方:登记企业发生的各种应收未收的款项。
3. 账户贷方:核算企业应收款项的减少或收回。
4. 账户余额:可能在借方余额,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各种应收未收款;可能在贷方余额,此时反映企业高估的应收账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