票据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,票据债务的直接承担者,包括出票人、付款人和收款人。
具体来说,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:
1. 出票人:是指开立票据并承担票据债务的主体,通常是卖方或债权人。
2. 付款人:是指由出票人在票据中指定的,对票据金额加以承兑并支付责任的主体,通常是银行、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。
3. 收款人:是指票据上列明的人,通常是买方或债务人。
需要注意的是,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,出票人必须承担票据债务的义务,包括在票据金额上签名、将票据交付给付款人,并保证收款人能够按照规定的方式收取票款。同时,付款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票款。收款人则有权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款并获得相应的票据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