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动加权平均法公式:
移动加权平均法公式为:移动加权平均单价=(本次收入金额+原有库存金额)/(本次收入数量+原有库存数量)。
例如,某公司某商品在一个月内的购买价格如下:第1天购入10件,单价5元;第6天购入20件,单价6元;第15天购入30件,单价6.5元;第20天购入15件,单价6.8元。那么第26天的加权平均单价=(10×5+20×6+15×6.5)÷(10+20+15)=6.4(元/件)。这个计算公式不仅可以用于库存物品的加权平均计算,也可以应用于股票投资、债券投资等领域的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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