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,适用于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最后两年,采用直线法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余额平均摊销。其计算公式如下:
初始折旧率 = 2/预计折旧年限
月折旧额 = 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× 初始折旧率
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,每一期的折旧额都是按照这个公式计算的,但是与直线法不同的是,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,账面价值余额将按加速方式递减,即固定资产在最初几年内账面价值余额高于直线法的结果。
例如,假设某公司有一台设备原价为1000元,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,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。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方式如下:
第一个月:月折旧额 = 1000 × 2/5 = 40元
第二个月:月折旧额 = (1000 - 40) × 2/5 = 36元
以此类推,直至第5年年初,由于尚未计提折旧的余额的最后两年可视为直线法下的余额,采用平均年限法再计提一次折旧。即最后两年的月折旧额为 (864 - 864/2/12) / 2 = 432/2/12 = 15元。
这就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的计算公式。